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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连发两份文件!取消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清理一批检测认证有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证优客 | 2017-02-08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取消了!

1月21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这是在前两批取消230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值得关注的是,在取消的39项行政许可事项中,取消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这项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设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2009年第121号)的行政许可事项成为历史。

改项目取消审批后,国务院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把关,采用监督检查、能力验证、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两项。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取消审批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把关,采用监督检查、能力验证、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棉花加工资格认定 省级发展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棉花加工抽检、预警机制,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加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违法责任追究力度。

清理规范一批检验检测认证有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1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决定再清理规范一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通读《决定》全文,涉及质量领域、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的包括: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安全度等级认证、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或进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据悉,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拟积极探索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逐步改为政府购买,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清理规范后依法依规、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实施的中介服务事项编制清单,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